谁来监督月饼处理

        每年中秋节过后,总有一些尚未销售出去的月饼积压下来。当被问及如何处理这些剩余月饼时,厂家们纷纷表示,要么通过内部处理掉,要么低价卖给养猪场喂猪,反正决不会回收利用。(见9月13日《春城晚报》)

       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,陈馅的回收利用是月饼行业内部一条不成文的行规。南京“冠生园事件”将这一内幕曝光之后,引起社会各界的一片哗然。我国重新修改、制定的月饼制作三大标准《月饼馅料》、《广式月饼、京式月饼、苏式月饼》、《月饼类糕点通用技术要求》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,严禁对市售月饼回收加工,对超过保质期的月饼和逾期剩余的馅料必须予以销毁。

        尽管厂家们口口声声表示决不会将月饼回收加工,然而仅靠生产者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对其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。那么谁来承担这个监督任务呢?

        其一,劳动监察部门应参与监督。一些厂家会将剩余月饼摊派给内部职工以抵工资。《劳动法》第五章《工资》中第五十条,“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”。因此,派发月饼抵工资属违法行为。劳动监察部门应监督月饼的内部处理途径,接受职工投诉,制止强行摊派月饼事件的发生。

        其二,卫生监督部门应参与监督。据了解,在月饼的制作成本中,馅料成本占70%,这便是厂家在中秋节之后“去皮保馅”的“动力”所在。卫生部门应当好质量把关人,监督过期月饼和陈馅的销毁工作。

        其三,工商、质检部门应参与监督。根据经验判断,有的厂家在节后将剩余月饼转移到农村、山区等管理薄弱地区销售。广东就曾在一些餐馆发现大量过期月饼。因此,工商、质检部门应相应开展市场整治行动,避免过期月饼流入市场。

        月饼是中华民族的风俗食品,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。在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同时,也要通过新闻媒体将监督全过程向社会报道,使监督透明化、公开化,让老百姓放心,同时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,参与到月饼处理的监督中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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